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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药学校"师型教师”招投标中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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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需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beibei.gov.cn/bm/q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2年 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招聘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12月1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北碚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10: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beibei.gov.cn/bm/qrlsbj)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准考证、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包括试讲及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及结构化面试,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参加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且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连贯进行。其中试讲为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20分钟、上课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构化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1.考生在招聘期间须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8286278、023-68286362(北碚区教委);023-68285089(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6.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高校优势学科摘录)(2017年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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