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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三观职业道德(背诵版)职业理念、新课改、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理念(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 (一)素质教育观 1、素质教育观对教师的要求 (1)教学从重视传授式转向重视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 (2)教学从“评价重结论轻过程”转向“评价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3)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幼儿)为中心”。 (4)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幼儿)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幼儿)的发展。 (5)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 (6)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幼儿)个性发展的教育。 (7)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为重点的教育。 (8)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幼儿)学会学习。
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的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1.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主体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2.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学生是发展过程中的人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 (2)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 (3)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1、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2、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终身学习、研究和实践创新。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