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及著作:
奥尔波特(1897~1967),美国人格心理学家,人格特质理论的创始者。1939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64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
代表作:
①《人格:心理学的解释》,得出了获得大多数心理学家所推崇的关于人格的定义:“人格是个体内部决定其独特的顺应环境的那些心理生理系统中的动力组织。”
②《生成:人格心理学的基本看法》。
观点:
①特质是决定个体行为的基本特性,是人格的有效组成元素,也是测评人格常用的基本单位。
②奥尔波特将人格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共同特质是在同一文化形态下的群体所共同具有的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形成的。个人特质是个人所独有的、代表个人行为倾向的特质。奥尔波特将个人特质视为一种组织结构,每一种特质在这个人的人格结构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与其他的特质处于不同的关系之中。因而,他区分了三种不同的个人特质。
首要特质是一个人最典型,最具有概括性的特质,它影响一个人各方面的行为,如多愁善感是林黛玉的首要特质。
中心特质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特质,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10个,如清高、率直、聪慧、孤僻等都属于林黛玉的中心特质。
次要特质也是人格的组成因素,是个体的一些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来。
奥尔波特把人格特质分为( )。
A.共同特质
B.个人特质
C.表面特质
D.根源特质
解析:案选AB。